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,统一审批标准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我局对《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建筑类)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以颁布,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建筑类)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》(宁规字〔2012〕257号)同时废止。
凡2018年1月1日首次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按照本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、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建筑类)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(2017年版)
2、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指标附表
3、总平面图示例图